银镀金台灯
民国初期金银器。制作材料有紫晶、翡翠、银、金。我国玉器雕琢工艺发展到清代达到鼎盛阶段。清代碾琢要求极为严格,不论是单独应用一种作工,还是综合两种以上的技法,均要求规矩方圆,一丝不苟。凡直线必须笔直,圆形必如满月,委角必须圆润,尖角一概锋锐,有着丰富的韵律感。一件玉器不仅器形、表面、花纹图案碾琢工整,而且膛里、底足、盖等不为人所注意之处,也要花费很大力气,作工十分讲究,紧承清代而来的民国似乎也继承了清代的严谨与精雕细琢,从这对民初台灯便可集中体现出来。
台灯主体部分用镀金银丝掐丝,偏纍而成。底座造型为四面形棱锥,上小下大,镂空设计各种花卉缠枝,每一面正中镶嵌一椭圆形透雕翠玉花件。锥形底座四角分别以绿翠和紫晶圆珠相支撑,两两相对,呈对角线排列。棱锥上部为台灯支柱,支柱中间有一突出的立方体,四面各镶嵌白底青翠玉花件;其余四面为梯形,各嵌一椭圆形透雕白底青翠玉花件。尽管翠玉颜色较淡且不均匀,但其水头足,种质好,而且整件作品造型古朴、典雅,制作工艺精巧绝伦,十分罕有。市场估价人民币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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