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事业基金
发布时间:2022-03-02 16:53:50 点击次数:34 文章作者:
——基金之一种。中国手工业合作组织每年从年终盈余中根据社章规定的比例提取的一种基金。全部上缴给上级联社。根据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的规定,下级联社所收基层手工业合作组织上缴的合作事业基金的总额,按比例逐级上缴,作为中央、省(市、自治区)、县(市)联社的合作事业基金。各级联社合作事业基金的使用范围是:对手工业合作组织生产所必需的基本建设和固定资产购置的长期贷款;帮助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损失的手工业合作组织恢复生产的长期贷款或救济金;对手工业合作组织生产周转所急需的短期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