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渠抢水事件
发布时间:2022-03-02 16:54:38 点击次数:19 文章作者:
——争水事件。发生于2008年7月13日,宁夏永宁县金沙渠灌域29名用水者在其会长、副会长在场的情况下,在金沙渠旱草洼段砸口抢水,将起闭机闸门扔进西干渠,强行提闸至超过支渠警戒水位,并围攻厮打上前阻止的水管人员,影响极其恶劣。为维护良好的灌溉秩序,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当日经有关各方调查后认定:金沙渠农民用水者协会对“7.13”事件负全责。同时,在7月18日之前,由永宁县水务局和胜利乡督促当地公安机关,对打伤西干渠管理处水管人员的责任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严肃处理;并依照《水法》相关条例,对破坏水利设施和抢口放水的行为进行处理。此外,除对金沙渠新增面积用水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外,永宁县水务局与胜利乡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民用水者协会的管理,并结合渠系特点对其协会成员进行教育、整顿或改选,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时间,确保灌溉秩序和水管单位人身好财产安全。(据中国广播网2008年7月17日特约记者马和亮、张唯,实习生马春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