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基金会
发布时间:2022-03-02 16:54:52 点击次数:109 文章作者:
——公募性基金会名。募捐地域在全国。住所在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2号。宗旨:为促进中国电影事业的发展,繁荣电影艺术创作和提高电影技术水平,加速电影产业化进程,开展各项公益活动。业务范围:资助影视创作,推进国内外电影交流,支持专著出版,开展电影学术交流,培养电影人才,开展电影专项评选,组织电影艺术家深入生活,开展群众性的公益活动。原始基金数额:14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长春电影制片厂总导演李前宽。基金会登记时间:1999年12月29日。批准文件/证书编号:基证字第0019号。业务主管单位: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