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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以溢名,为上币
发布时间:2022-03-02 16:55:12      点击次数:33      文章作者:
——秦代货币定位。见于《史记·平准书》,曰:“至秦,中一国之币为三等:黄金以溢名,为上币,铜钱识曰半两,重如其文,为下币,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藏,不为币,然各随时而轻重无常。”以珠玉、黄金、刀布同用为币而称之为“三币”,于古无闻。至秦并天下,始行三等货币制。《汉书·食货志》“三等”作“二等”。颜师古注云:“上币者,二等之中黄金为上而钱为下也。”汉兴,钱制屡有更改,然大抵仍循秦制。据“然各随时而轻重无常”一语,则珠玉在秦汉时虽不为币,而一般人之心理,以其难得,皆甚宝贵之。其价值与地位,往往远驾于黄金之上,盖与今日资本主义各国之钻石黄金不为币而喜储蓄之者情形正复相同。虽无货币之名,而实际则等于最高等之货币。故《平准书》即云“秦中一国之币为三等”。事实上,在汉时珠玉确已取得最高等货币之地位。《贡禹传》:“禹言宜罢采珠玉金银之官,毋复以为币。”此皆以珠玉金银并列,即其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