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斯莱
发布时间:2022-03-02 16:56:53 点击次数:17 文章作者:
——人物名。1.全称“金斯莱·沙克尔”。小说《哈利·波特》中的人物。特殊技能:无庸置疑,他是位极具天赋、力量强大的巫师,他不仅是个傲罗也是凤凰社成员之一。在魔法部一役中,他同时与两个食死徒战斗。特征:金斯莱是个高个子、秃顶、黑皮肤的巫师。有着深沉缓慢的嗓音,一边的耳朵上还戴着金色耳环。守护神:姿态优雅,闪闪发光的猞猁。首次提及:《哈利·波特与凤凰社》第三章。首次出场:《哈利·波特与凤凰社》第三章。概述:1995年夏,金斯莱·沙克尔自愿担当哈利·波特去到格里莫广场12号的先遣警卫。金斯莱是魔法部的傲罗,而且比尼法朵拉·唐克斯职位要高。同时他也是凤凰社一员。由于福吉不肯相信邓布利多说伏地魔回来了,所以金斯莱碍于身份什么也不能说。工作上,他跟亚瑟·韦斯莱装作彼此不怎么熟的样子,但事实上,他们在凤凰社认识后就成了朋友。在哈利接受魔法部审判前,金斯莱给了韦斯莱先生一些琐碎消息,还私下塞给韦斯莱先生一本有关于小天狼星·布莱克文章的《唱唱反调》杂志。金斯莱负责追捕小天狼星,不过他知道小天狼星是清白的,所以故意为调查提供假消息,引领他们远离小天狼星的藏身地点。金斯莱所给的这本杂志上写了个胡编乱造的文章,宣称小天狼星是流行歌唱小组淘气妖精的领唱胖墩子·勃德曼,说他是无辜的。金斯莱可能认为小天狼星会觉得这本杂志很有趣。讽刺的是,只有这本被巫师们公认的垃圾杂志认为小天狼星是清白的。后来,哈利组织的D.A.(邓布利多军)被多洛雷斯·乌姆里奇发现,而金斯莱是福吉带去霍格沃茨的傲罗之一。福吉一直想找个机会开除哈利。一个叫艾克莫·玛丽埃塔的拉文克劳女生告发了哈利,但福吉却失去了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金斯莱趁所有人都没注意的时候对玛丽埃塔施了一个咒语,修改了她的记忆救了哈利。乌姆里奇由于证人的不配合而发火的时候,他迅速上前阻止了她并建议她冷静。从乌姆里奇的反应中我们可以看出金斯莱是位能干的巫师,人们还是很尊敬他的。为了救哈利,邓布利多告诉福吉DA是他安排的。当福吉命令金斯莱和德力士(福吉带去的另一个傲罗)逮捕邓布利多的时候,邓布利多被迫对金斯莱施了魔法,将他和魔法部的其它人一起留在房间里。邓布利多不想这样做,但他不能让福吉疑心。临走前邓布利多要麦格教授替他感谢金斯莱修改了玛丽埃塔的记忆并就施魔法一事表示歉意。金斯莱也是魔法部一役中营救哈利的五人中的一员。他跟小天狼星、莱姆斯·卢平、疯眼汉穆迪以及唐克斯一起在得到消息后迅速赶往魔法部将食死徒的注意力从哈利和纳威身上转移开来。而金斯莱则跟一个叫卢克伍德的食死徒决斗。相信他并没有受伤,否则书中不会不提的。我们无从得知金斯莱是否认识詹姆·波特。但在他第一次看到哈利的时候,对莱姆斯说哈利长的确实很像詹姆。我们也不知道金斯莱以前是不是凤凰社成员。不过在穆迪给哈利看的那张照片上并没有金斯莱,可见在1995年凤凰社重组前他尚未参加。如果是这样的话,那金斯莱不一定认识詹姆,可能仅仅只是知道詹姆长什么样。1996年夏,福吉下台。他跟新部长一起拜访麻瓜首相的时候提起了金斯莱——他成了麻瓜首相的秘书。首相得知非常震惊,但他也表示金斯莱“工作效率很高,能干两倍于别人的事”,从这点中可以看出,金斯莱在这段时期担任魔法部傲罗的日常职务就是首相秘书的工作,同时他仍然是凤凰社的成员,继续为邓布利多办事,暗中对抗伏地魔。显然,金斯莱是个能力卓越工作勤勉的巫师。他也参加了邓布利多的葬礼。在第七部里,他成为了德斯礼一家唯一有好感的巫师;他参与了转移波特的行动;他放出守护神告诉人们:“魔法部垮台了。斯克林杰死了。他们(食死徒)来了。”;他在波特瞭望站里化名“老帅”关注着波特;他也在最后决战中表现英勇,与麦格,霍拉斯并肩作战困住伏地魔。为胜利赢取了时间。一切太平后,金斯莱担任临时魔法部长。2007年他邀请新魔法部的傲罗哈利·波特出任傲罗司司长。因为即使伏地魔被消灭了,仍还是有形形色色的黑巫师在各地为非作歹。2.全称“查尔斯·金斯莱”(Charles Kingsley,1819—1875),生于达特木(英国西南部一荒野的丘陵地)附近的小镇荷恩·维卡里奇,但他的童年时光大多在芬县的巴纳克镇和德文郡的克洛夫莱镇度过,后来到英国皇家学院、伦敦大学和剑桥大学读书,学习的是法律。他毕业于剑桥大学,离开剑桥大学后即任牧师。1842年任教区牧师,1869年被任命为切斯特大教堂牧师,最后,1873年,被任命为英国最著名的大教堂西敏寺的牧师。他是一位学识渊博的学者兼作家,具体地说,他是一位著作颇丰的历史学家(1860年被聘为剑桥大学现代史教授,直至1869年)、博物学家、社会学家、小说家和诗人。他生性敏感,工作勤奋,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常针贬时弊,笔力雄健,著有《酵母》、《阿尔顿·洛克》等六、七部长篇小说,剧作《圣者的悲剧》,几部有关历史、社会和环境卫生的著述以及为数不少的诗歌等。金斯莱·艾米斯(1922-),英国小说家、诗人,批评家。1922年4月出生于伦敦一个中下层家庭。11岁开始写短篇小说,发表于他就读的中学的校刊。1941年进入牛津大学圣约翰学院攻读英国文学。翌年开始服兵役,参加了第二次世界大战。3年后复学。1947年以优异成绩获文学学士学位。同年他去斯旺西大学任英文讲师。1961年到剑桥的彼德豪斯学院任教。由于他对那儿单调、刻板的社交生活和低级的学术水平很反感,两年后便离开。除去1967—1968年间他在美国的温德波尔德大学任客座教授外,这是他最后的教学生涯,以后他专事写作。在牛津读书期间,他就已发表不少诗歌,并与菲利普·拉金和约翰·韦恩等结为好友。他的第一部也是最著名的小说《幸运的吉姆》(1953)被列入“愤怒的青年”的行列,并赢得“毛姆小说奖”。1978年在他发表了15部作品的24年后(迄今为止共发表20部),该书被译成9种语言,受到广泛喜爱。其它作品有:《那种莫名的感觉》(1955)描写五十年代以来“福利国家”的英国知识分子普遍存在的精神空虚。《我喜欢这里》(1958)《一个英国胖子》(1963);《反死亡同盟》(1966)等都具有诙谐的风格,艾米斯被称为幽默作家。他的作品也有涉及严肃的道德问题的,如《找一个象你这样的女孩》。他还写过科幻、侦探小说。其优秀作品大都是用讽刺喜剧的形式表达对当代社会的不满和批评,主要继承了现实主义传统。其晚正政治观点趋于保守,从而使作品失去揭露性。4.查理·金斯莱(1819-1875)是19世纪英国作家、诗人。他的童年大半在英国西部沿岸的渔村度过。1843年以优等成绩毕业于剑桥大学。毕业后当了牧师,曾参与发起基督教社会主义改革运动,后任剑桥大学现代史教授。他写了多部揭露英国小工场中残酷剥削工人的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