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电视文化事业基金会
发布时间:2022-03-02 16:58:15 点击次数:85 文章作者:
——基金会名。中文全名:财团法人公共电视文化事业基金会。简称“公共电视台”、“公共电视”、“公视”、“PTS”,是依据《公共电视法》,为服务公众而成立的一家独立的全民共同拥有的公共媒体,是台湾唯一真正以民为尊的电视台,不受任何政府、政党及利益团体的控制。公视与台湾电视公司、中国电视公司、中华电视公司、民间全民电视公司并列为台湾仅有的五个无线电视台,简称无线五台。开播于1998年7月1日。1998年7月1日,立法院三读通过《公共电视法》;公视正式开播,定频在有线电视第53频道。2005年1月1日起,公视定频在有线电视第13频道。2006年7月1日,公视与中华电视公司合组成“台湾公共广播电视集团”(Taiwan Broadcasting System,简称“TBS”或“台湾公广集团”)。2007年,原住民电视台与客家电视台也会加入“台湾公广集团”。制播多元优质节目、促进公民社会发展、深植本国文化内涵、拓展国际文化交流。目录:1.公视基本资料、2.公视的历史、3.公视的使命、4.公视新闻、5.公视戏剧、5.1周一至周五晚间连续剧、5.2迷你连续剧、5.3人生剧展、5.4国外电视系列剧、6.纪录观点、7.影片素材数据库、8.公视在全球各地的姊妹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