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本位制
金币本位制是以黄金作为货币金属进行流通的货币制度,它是19世纪末到20世纪上半期资本主义各国普遍实行的一种货币制度。1816年,英国颁布了(金本位制度法案),开始实行金本位制,促使黄金转化为世界货币。随后,德国于1871年宣布实行金本位制,丹麦、瑞典、挪威等国于1873年也相继实行金本位制。到19世纪末,资本主义各国已经普遍实行了这一货币制度。金币本位制的主要内容包括:①用黄金来规定货币所代表的价值,每一货币都有法定的含金量,各国货币按其所含黄金的重量而有一定的比价;②金币可以自由铸造,任何人都可按法定的含金量,自由地将金块交给国家造币厂铸造成金币,或以金币向造币厂换回相当的金块;③金币是无限法偿的货币,具有无限制支付手段的权利;④各国的货币储备是黄金,国际间结算也使用黄金,黄金可以自由输出或输入。从这些内容可看出,金币本体制有三个特点:自由铸造、自由兑换和自由输出人。由于金币可以自由铸造,金币的面值与其所含黄金的价值就可保持一致,金币数量就能自发地满足流通的需要,从而起到货币供求的作用,不会发生通货膨胀和货币贬值。由于黄金可在各国之间自由转移,这就保证了外汇行市的相对稳定与国际金融市场的统一,因而金币本位制是一种比较健全和稳定的货币制度。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各帝国主义国家为了准备世界大战,加紧对黄金的掠夺,使金币自由铸造、价值符号与金币自由兑换受到严重削弱,黄金的输出入受到严格限制。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以后,帝国主义国家军费开支猛烈增加,纷纷停止金币铸造和价值符号的兑换,禁止黄金输出人,从根本上破坏了金币本位制赖以存在的基础,导致了金币本位制的彻底崩溃。见“金块本位制”、“金汇兑本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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