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块本位制
金块本位制又称“生金本位制”,是指国内不铸造、不流通金币,只发行代表一定重量黄金的银行券(或纸币)来流通,而银行券(或纸币)又不能自由兑换黄金和金币,只能按一定条件向发行银行兑换成金块。
金块本位制是以黄金作为准备金,以有法定含金量的价值符号作为流通手段的一种货币制度。黄金只作为货币发行的准备金集中于中央银行,而不再铸造金币和实行金币流通。流通中的货币完全由银行券等价值符号代替,银行券可以在一定数额上按含金量与黄金兑换。中央银行保持一定数量的黄金储备,以维持黄金与货币之间的联系。在金块本位制度下,金币的铸造和流通以及黄金的自由输出入已被禁止,黄金已不可能发挥自动调节货币供求和稳定汇率的作用,从而使金块本位制失去了稳定的基础。因此,金块本位制度实际上是一种残缺不全的金本位制度。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各帝国主义国家为准备战争,加紧对国内外黄金的掠夺以及银行券的大量发行,使金币本位制运转机制受到破坏。一次世界大战改变了世界经济及政治面貌。战后,一些国家出现了严重的通货膨胀。这一时期中,货币币值起伏不定,汇率变化无常,许多国家呼吁恢复金币本位制,但资本主义各国已经无力恢复金币本位制,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建立起金块本位制。1922年在意大利热那亚城召开的世界货币会议上决定采用“节约黄金”的原则,实行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实行金块本位制的国家主要有英国、法国、美国等。在金块本位制度下,货币单位仍然规定含金量,但黄金只作为货币发行的准备金集中于中央银行,而不再铸造金币和实行金币流通,流通中的货币完全由银行券等价值符号所代替,银行券在一定数额以上可以按含金量与黄金兑换。英国以银行券兑换黄金的最低限额为相等于400盎司黄金的银行券(约合1700英镑),低于限额不予兑换。法国规定银行券兑换黄金的最低限额为21500法郎,等于12公斤的黄金。中央银行掌管黄金的输出和输入,禁止私人输出黄金。中央银行保持一定数量的黄金储备,以维持黄金与货币之间的联系。
金块本位制的特点:1.金币仍作为本位货币,但市场不再流通和使用金币,而是流通纸币。2.国家储存金块,作为储备。3.不许自由铸造金币,但仍以法律规定纸币的含金量。4.纸币不能自由兑换金币,但在国际支付或工业用金时,可按规定的限制数量用纸币向央行兑换金块(如英国在1925年规定一次至少兑换400盎司,约值1700英镑)。
金块本位制与金币本位制的区别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点:1.在金块本位制下,没有金币流通,国内只限流通银行券、纸币、辅币等价值符号。2.在金块本位制下,有限制的金块兑换代替了自由的金币兑换。3.在金块本位制下,买入金块制代替了自由铸造制。国家按一定价格购买黄金,由中央银行或政府集中储存。见“金币本位制”、“金汇兑本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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